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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娄底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娄底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湖南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4年4月21日至30日,不安排补报名。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考后资格审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级别、科目

2014年湖南省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高级资格继续实行纸笔考试。

(二)考试时间

湖南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4年9月20日一24日之间举行,娄底市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中、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20日至

24日(共5天、10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5日

(星期六)

财务管理

经济法

10月26日

(星期日)

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根据湖南省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确定湖南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由省会计考办核发当年参评的成绩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符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第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2.事业单位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出具“本单位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副高级职称岗位尚有空余岗位xx个,经研究同意xxx同志参加考试”的意见。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4年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前承诺、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查。

考试合格标准和考生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通过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公布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市县会计考办依据省会计考办规定具体做好本地区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四、考试大纲

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五、收费标准

(一)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20号),核定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每人每科,由市(州)、省、中央按照合适比例分成,不再向考生收取报名费等额外费用。

(二)中级资格考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

六、其他事项

2014年9月14日前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娄底市财政局

2014年3月31日